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文件精神,参照省内同类民办高校的学费标准,结合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决定对学校以下专业的学费收缴标准进行公示。
表 学校2026年学费收缴标准(元/学年·生)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收缴标准 |
1 | 5305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600 |
2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6600 |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