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5年12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发布,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职业 | 等级 | 计划编号 |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认定考试日期 |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 三级 | 2025-S-010019 | 2025-11-23 | 2025-11-28 | 2025-12-28 |
四级 | 2025-S-009614 | 2025-11-14 | 2025-11-20 | 2025-12-13 |
五级 | 2025-S-010178 | 2025-11-27 | 2025-11-28 | 2025-12-06 |
养老护理员 | 四级 | 2025-S-009611 | 2025-11-14 | 2025-11-20 | 2025-12-13 |
五级 | 2025-S-010177 | 2025-11-27 | 2025-11-28 | 2025-12-06 |
2025-S-009613 | 2025-11-14 | 2025-11-20 | 2025-12-28 |
二、认定范围
符合相关职业申报条件的嘉兴大市内的社会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其他
联系人:唐老师 0573-82302430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收费标准:
五级 185元/人
四级 235元/人
三级 33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