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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份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8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作为经备案许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5年12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发布,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职业

等级

计划编号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认定考试日期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三级

2025-S-010019

2025-11-23

2025-11-28

2025-12-28

四级

2025-S-009614

2025-11-14

2025-11-20

2025-12-13

五级

2025-S-010178

2025-11-27

2025-11-28

2025-12-06

养老护理员

四级

2025-S-009611

2025-11-14

2025-11-20

2025-12-13

五级

2025-S-010177

2025-11-27

2025-11-28

2025-12-06

2025-S-009613

2025-11-14

2025-11-20

2025-12-28

二、认定范围

符合相关职业申报条件的嘉兴大市内的社会人员。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其他

联系人:唐老师 0573-82302430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收费标准:

五级 185元/人

四级 235元/人

三级 335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