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 电、来访等形式,向我校反映公示项目不符合推荐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2.反映问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0日到6月13日止。
4.公示受理:0573-82301959 18969303803 敬业楼115室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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