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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1-08-30 15:16: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院(部):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可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调查对象为全体师生和社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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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号).pdf

  附件2: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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